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

重庆市公益事业发展研究会主办

传经颂典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盛神法五龙

      盛神法五龙,盛神中有五气,神为之长,心为之舍,德为之大;养神之所,归诸道。道者,天地之始,一其纪也,物之所造,天之所生,包宏无形化气,先天地而成,莫见其形,莫知其名,谓之神灵。故道者,神明之源,一其化端。是以德养五气,心能得一,乃有其术。术者,心气之道所由舍者,神乃为之使。九窍十二舍者,气之门户,心之总摄也。  生受之天,谓之真人;真人者,与天为一。内修练而知之,谓之圣人;圣人者,以类知之。故人与生一,出于物化。知类在窍,有所疑惑,通于心术,心无其术,必有不通。其通也,五气得养,务在舍神,此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养志法灵龟

      养志者,心气之思不达也。有所欲,志存而思之。志者,欲之使也。 欲多则心散,心散则志衰,志衰则思不达。故心气一则欲不徨,欲不徨则志意不衰,志意不衰则思理达矣。理达则和通,和通则乱气不烦于胸中,故内以养志,外以知人。养志则心通矣,知人则识分明矣。将欲用之于人,必先知其养气志。知人气盛衰,而养其志气,察其所安,以知其所能。  志不养,则心气不固;心气不固,则思虑不达;思虑不达,则志意不实。志意不实,则应对不猛;应对不猛,则志失而心气虚;志失而心气虚,则丧其神矣;神丧,则仿佛;仿佛,则参会不一。养志之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实意法腾蛇

      实意者,气之虑也。心欲安静,虑欲深远;心安静则神策生,虑深远则计谋成;神策生则志不可乱,计谋成则功不可间。意虑定则心遂安 ,心遂安则所行不错,神自得矣。得则凝。识气寄,奸邪得而倚之,诈谋得而惑之;言无由心矣。固信心术守真一而不化,待人意率之交会,听之候也。寄谋者,存亡之枢机。虑不会,则听不审矣。候之不得,寄谋失矣。则意无所信,虚而无实。故寄谋之虑,务在实意;实意必从心术始。  无为而求,安静五脏,和通六腑;精神魂魄固守不动,乃能内视反听 ,定志虑之太虚,待神往来。以观天地开辟,知万物所造化,见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分威法伏熊

      分威者,神之覆也。故静意固志,神归其舍,则威覆盛矣。威覆盛,则内实坚;内实坚,则莫当;莫当,则能以分人之威而动其势,如其天。以实取虚,以有取无,若以镒称铢。故动者必随,唱者必和。挠其一指,观其余次,动变见形,无能间者。审于唱和,以间见间,动变明而威可分也。将欲动变,必先养志以视间。知其固实者,自养也。让己者,养人也。故神存兵亡,乃为知形势。译文  发挥威力,要效法伏在地上准备出击的熊。只有在旺盛的精神笼罩之下,威力才能充分发挥。所以,要使志向坚定,思想安静,精神集中,威力才能盛大。威力发挥要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散势法鸷鸟

      散势者,神之使也。用之,必循间而动。威肃内盛,推间而行之,则势散。夫散势者,心虚志溢;意衰威失,精神不专,其言外而多变。故观其志意,为度数,乃以揣说图事,尽圆方,齐短长。无间则不散势者,待间而动,动而势分矣。故善思间者,必内精五气,外视虚实,动而不失分散之实。动则随其志意,知其计谋。势者,利害之决,权变之威。势败者,不可神肃察也。译文  散发威势。即利用权威和有利形势采取行动,要效法鸷鸟。散发威势,是由精神主宰的。要散发威势,一定要抓住间隙(时机)采取行动。威力收敛集中,内部精神旺盛,善于利用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转圆法猛兽

      转圆者,无穷之计也。无穷者,必有圣人之心,以原不测之智;以不测之智而通心术,而神道混沌为一。以变论万类,说意无穷。智略计谋,各有形容,或圆或方,或阴或阳,或吉或凶,事类不同。故圣人怀此,用转圆而求其合。故与造化者为始,动作无不包大道,以观神明之域。  天地无极,人事无穷,各以成其类;见其计谋,必知其吉凶成败之所终。转圆者,或转而吉,或转而凶,圣人以道,先知存亡,乃知转圆而从方。圆者,所以合语;方者,所以错事。转化者,所以观计谋;接物者,所以观进退之意。皆见其会,乃为要结以接其说也。译文  要

  • 本经阴符七术·损悦法灵蓍

      损悦者,几危之决也。事有适然,物有成败,机危之动,不可不察。 故圣人以无为待有德,言察辞,合于事。悦者,知之也。损者,行之也。损之说之,物有不可者,圣人不为之辞。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,故辞不烦而心不虚,志不乱而意不邪。当其难易,而后为之谋;因自然之道以为实。圆者不行,方者不止,是谓大功。益之损之,皆为之辞。用分威散势之权,以见其悦威,其机危乃为之决。故善损悦者,誓若决水于千仞之堤,转圆石于万仞之谷。而能行此者,形势不得不然也。译文  减损杂念、心神专一是判断事物隐微征兆的方法。事件有偶然巧合,

  • 持枢·全篇

      持枢,谓春生、夏长、秋收、冬藏,天之正也,不可干而逆之。逆之者,虽成必败。  故人君亦有天枢,生养成藏,亦复不可干而逆之,逆之虽盛必衰。此天道、人君之大纲也。译文  持枢,就是掌握行动的关键,控制事物的规律。比如春季耕种,夏季生成,秋季收割,冬季储藏乃是天时的正常运作规律。不可悖反这一自然规律,而例行逆施,凡是违反自然规律的,即使成功一时,也终究必败。  由此而知,人君也有他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。他要组织百姓生产生活,教养万民,收获,储藏等。也不能违抗这些规律,如果背逆客观规律,即使表面上看似

  • 中经·全篇

      “中经”,谓振穷趋急,施之能言厚德之人。救拘执,穷者不忘恩也。能言者,俦善博惠,施德者,依道;而救拘执者,养使小人。盖士,当世异时,或当因免阗坑,或当伐害能言,或当破德为雄,或当抑拘成罪,或当戚戚自善,或当败败自立。  故道贵制人,不贵制于人也;制人者握权,制于人者失命。是以见形为容,象体为貌,闻声和音,解仇斗郄,缀去却语,摄心守义。本经纪事者,纪道数,其变要在《持枢》、《中经》。  “见形为容,象体为貌”者,谓爻为之生也,可以影响、形容、象貌而得之也。有守之人,目不视非、耳不听邪,言必言必

  • 更法

      孝公平画,公孙鞅、甘龙、杜挚三大夫御于君。虑世事之变,讨正法之本,求使民之道。  君曰:“代立不忘社稷,君之道也;错法务明主长,臣之行也。今吾欲变法以治,更礼以教百姓,恐天下之议我也。”  公孙鞅曰:“臣闻之:‘疑行无成,疑事无功。‘君亟定变法之虑,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负于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骜于民。语曰:’愚者暗于成事,知者见于未萌。民不可与虑始,而可与乐成。郭偃之法曰:‘论至德者不和于俗,成大功者不谋于众。’法者所以爱民也,礼者所以便事也。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

  • 垦令

      无宿治,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。而百官之情不相稽,则农有余日;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,则农不败。农不败而有余日,则草必垦矣。  訾粟而税,则上壹而民平。上壹,则信;信,则臣不敢为邪。民平,则慎;慎,则难变。上信而官不敢为邪,民慎而难变,则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。  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,则壮民疾农不变。壮民疾农不变,则少民学之不休。  少民学之不休,则草必垦矣。 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,则民不贵学问,又不贱农。民不贵学,则愚;愚,则无外交;无外交别则国安不殆。民不贱农,则勉农而不偷。国家不殆,勉农而不偷,则

  • 农战

     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,官爵也;国之所以兴者,农战也。今民求官爵,皆不以农战,而以巧言虚道,此谓劳民。劳民者,其国必无力;无力者,其国必削。  善为国者,其教民也,皆作壹而得官爵,是故不官无爵。国去言,则民朴;民朴,则不淫。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,则作壹;作壹,则民不偷营;民不偷营,则多力;多力,则国强。今境内之民皆曰:“农战可避,而官爵可得也。”是故豪杰皆可变业,务学《诗》、《书》,随从外权,上可以得显,下可以求官爵;要靡事商贾,为技艺,皆以避农战。具备,国之危也。  民以此为教者,其国必削。 

  • 去强

      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国为善,奸必多。国富而贫治,曰重富,重富者强;国贫而富治,曰重贫,重贫者弱。兵行敌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所羞为,利。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国多物,削;主少物,强。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。战事兵用曰强,战乱兵息而国削。  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三官者生虱官者六:曰“岁”,曰“食”;曰“美”,曰“好”;曰“志”,曰“行”。六者有朴,必削。三官之朴三人,六官之朴一人。以治法者,强;以治政者,削。常官治者迁官。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。强之,重削;弱之,重强。夫以强攻强者

  • 说民

      辩慧,乱之赞也;礼乐,淫佚之徵也;慈仁,过之母也;任誉,奸之鼠也。乱有赞则行,淫佚有徵则用,过有母则生,奸有鼠则不止。八者有群,民胜其政;国无八者,政胜其民。民胜其政,国弱;政胜其民,兵强。故国有八者,上无以使守战,必削至亡。国无八者,上有以使守战,必兴至王。  用善,则民亲其亲;任奸,则民亲其制。合而复者,善也;别而规者,奸也。章善,则过匿;任奸,则罪诛。过匿,则民胜法;罪诛,则法胜民。  民胜法,国乱;法胜民,兵强。故曰:以良民治,必乱至削;以奸民治,必治至强。  国以难攻,起一取十,国

  • 算地

      凡世主之患,用兵者不量力,治草莱者不度地。故有地狭而民众者,民胜其地;地广而民少者,地胜其民。民胜其地,务开;地胜其民者,事徕。  开,则行倍。民过地,则国功寡而兵力少;地过民,则山泽财物不为用。夫弃天物、遂民淫者,世主之务过也,而上下事之,故民众而兵弱,地大而力小。  故为国任地者:山林居什一,薮泽居什一,薮谷流水居什一,都邑蹊道居什四,此先王之正律也。故为国分田数:小亩五百,足待一役,此地不任也;方土百里,出战卒万人者,数小也。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,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,山林、薮泽、谿谷足以

  • 开塞

      天地设而民生之。当此之时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,其道亲亲而爱私。  亲亲则别,爱私则险。民众,而以别、险为务,则民乱。当此时也,民务胜而力征。务胜则争,力征则讼,讼而无正,则莫得其性也。故贤者立中正,设无私,而民说仁。当此时也,亲亲废,上贤立矣。凡仁者以爱利为务,而贤者以相出为道。民众而无制,久而相出为道,则有乱。故圣人承之,作为土地、货财、男女之分。分定而无制,不可,故立禁;禁立而莫之司,不可,故立官;官设而莫之一,不可,故立君。既立君,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。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,中世上贤而说

  • 壹言

      凡将立国,制度不可不察也,治法不可不慎也,国务不可不谨也,事本不可不抟也。制度时,则国俗可化,而民从制;治法明,则官无邪;国务壹,则民应用;事本抟,则民喜农而乐战。夫圣人之立法、化俗,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,不可不变也。夫民之从事死制也,以上之设荣名、置赏罚之明也,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。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,见上之尊农战之士,而下辩说技艺之民,而贱游学之人也。故民壹务,其家必富,而身显于国。上开公利而塞私门,以致民力;私劳不显于国,私门不请于君。若此,而功臣劝,则上令行而荒草辟,淫民止而奸无萌。

  • 错法

      臣闻: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,举事而材自练,赏行而兵强。此三者,治之本也。夫错法而民无邪者,法明而民利之也。举事而材自练者,功分明;功分明,则民尽力;民尽力,则材自练。行赏而兵强者,爵禄之谓也。爵禄者,兵之实也。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,道明。道明,则国日强;道幽,则国日削。故爵禄之所道,存亡之机也。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,其所道过也。  三王五霸,其所道不过爵禄,而功相万者,其所道明也。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,用必出于其劳,赏必加于其功。功赏明,则民竞于功。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,则兵必强矣。  同

  • 战法

     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,则其民不争,不争则无以私意,以上为意。故王者之政,使民怯于邑斗,而勇于寇战。民习以力攻难,故轻死。  见敌如溃,溃而不止,则免。故兵法:“大战胜,逐北无过十里。小战胜,逐北无过五里。”  兵起而程敌,政不若者勿与战;食不若者勿与久;敌众勿为客;敌尽不如,击之勿疑。故曰:兵大律在谨,论敌察众,则胜负可先知也。  王者之兵,胜而不骄,败而不怨。胜而不骄者,术明也;败而不怨者,知所失也。  若兵敌强弱,将贤则胜,将不如则败。若其政出庙算者,将贤亦胜,将不如亦胜。政久持胜术者,必强

  • 立本

      凡用兵,胜有三等,若兵未起则错法,错法而俗成,而用具。此三者必行于境内,而后兵可出也。行三者有二势:一曰辅法而法行,二曰举必得而法立。故恃其众者谓之葺,恃其备饰者谓之巧,恃誉目者谓之诈。此三者,恃一,因其兵可禽也。故曰:强者必刚斗其意,斗则力尽,力尽则备,是故无敌于海内。治行则货积,货积则赏能重矣。赏壹则爵尊,爵尊则赏能利矣。  故曰:兵生于治而异,俗生于法而万转,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。三者有论。  故强可立也。是以强者必治,治者必强;富者必治,治者必富;强者必富,富者必强。故曰:治强之道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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